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含特等奖)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金额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全校共评选3名本科生(从中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校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人选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2023-2024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单科成绩均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提交申请。请务必在申请界面中上传填写完整的《宝钢教育奖评审表》(见附件)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2.学院审核申请学生资格,择优推荐1名学生(以学院副书记学工系统审批通过为准)至学生奖助中心;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定人选登陆宝钢教育基金会申请系统填写打印《评审表》,学院在《评审表》上签字盖章,提供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
注:请各位同学于8月27日18:00前完成学工系统申请和材料提交工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在校期间所取得的优异成绩。
2.申请人应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出现填写马虎、敷衍了事情况,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优秀学生特等奖的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4.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关程睿
联系电话:0931-5292739
金沙集团1862cc学工组
2024年8月3日